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
(二)提高居住建筑新能源供热比例
提高新能源供热在增量居住建筑供暖中的应用比例,在住宅、公寓等供热需求集中的场景,因地制宜优先考虑采用再生水(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热系统满足建筑供暖基础负荷。
实现新能源供热多元有序发展
(五)推动生物质能供热发展
鼓励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与既有集中供热管网耦合供热系统。推动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支持既有及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周边区域建筑供热,提高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经济价值。立足本市生物质资源禀赋,在充分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在生态涵养区利用农村地区生物质资源,稳妥有序采用低污染、高能效的生物质能供热技术,依法建设农林生物质供热项目。
提升新能源供热管理水平
(五)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落实新能源优先利用理念,完善本市地热能、再生水(污水)资源、生物质能、空气能以及新型综合能源基础设施等新能源供热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明确设计、施工、运行等阶段的标准要求,切实提高新能源供热系统应用水平。
完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
(二)支持范围
纳入本政策的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系统。